2020年12月,我校收到新疆财政厅国库处拨付我校的新疆籍学生专项资助金2440元(122元/人*20人),现对资助金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依据新疆教育协作中心(内学办)《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函》(2020年9月)和我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金管理暂行办法》,资助金不能实行平均主义,资助金100%用于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直接补贴,主要为新疆籍学生的学习、生活、开展活动等补助支出。
经核查,目前我校就读的20名新疆籍在校本科生本年度全都没有申请困难认定,都不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因此本次拨付的专项资助金由学生所在的二级学院推选新疆籍学生中家庭情况相对较差,同时在校表现相对优异的同学:
年级 | 姓名 | 民族 | 性别 | 生源地 | 专业 | 学制 | 层次 | 资助 金额 |
2017级 | 朱玉鑫 | 汉族 | 男 | 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 | 17机械本3 | 4年 | 本科生 | 500元 |
2018级 | 岳子仪 | 汉族 | 女 | 昌吉州阜康市 | 18财管本1 | 4年 | 本科生 | 1098元 |
2020级 | 马文轩 | 回族 | 男 | 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 | 20机械本2 | 4年 | 本科生 | 842元 |
公示期自2020年12月25日——12月27日,共三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按以下途径提出反馈意见:
监督电话:0543-3195855
邮 箱:bzxyxgczz@163.com
接访地点:后勤楼111室
项目管理委员会秘书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