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航空学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文件精神,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本着一切以学生为本、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工作理念,构建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经济资助和成才扶助的平台,树立“大助学”理念,力争做到“经济上资助、思想上引导、学业上辅导、心理上疏导、就业上指导、生活上关爱”,在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生活需要的基础上,采取更为科学、务实、贴心的方法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提高学习能力、生存能力和竞争能力,强化诚信、感恩、励志教育,促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健康成长、全面成才。
2007年5月,山东航空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正式挂牌成立,隶属学生工作处,办公地点在后勤楼一楼,统一归口管理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1.构建“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资助体系,搭建直接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服务平台,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贴心人。
2.按照专门机构、专职人员、专业背景、专项经费的四专目标,实现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流程化、制度化。
在办公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学校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后勤楼一楼开辟出一个学生资助服务大厅、两间档案室、1间学生接访室和1间办公室,并高规格、高标准配备了办公设备,支持学生资助工作开展。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有分管副处长一人,中心主任一人,中心工作人员两人,院(系)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人18人。
李华,男,学生工作处副处长,分管资助,主持中心工作。
联系电话:3217866,办公地点:行政楼南楼103室
宋涛,男,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全面负责中心工作。具体分管国家(山东省)奖助学金、社会奖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学生社团管理、学生资助宣传等相关事务。
联系电话:3195855,办公地点:后勤楼一楼107室
韩金晓,男,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具体分管校内外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大学生医保、资助经费核算等相关事务。
联系电话:3195855,办公地点:后勤楼一楼107室
孙宁宁,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具体分管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相关事务。
联系电话:3191658,办公地点:后勤楼一楼111室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作为资助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学校资助工作,统筹协调和指导全校资助工作的开展。其工作职责如下:
1.在校党委、校行政领导下,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学校关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方针、政策;参与制订学校资助工作的相关制度、办法;收集掌握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料信息,并提供咨询服务。
2.负责组织和管理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3.组织国家、山东省、学校、社会学生奖助学金的评审发放工作。
4.积极落实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政策、文件精神,根据我校实际,制定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帮助、指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向上级呈报年度助学贷款计划;受理、审核学生的贷款申请材料并提交给银行;协助银行监督、管理学生贷款的使用和偿还;开展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工作。
5.负责全校学生勤工助学的组织协调、岗位设置、业务培训及管理工作。制定勤工助学有关规章制度、考评办法,监督、评估校内学生勤工助学质量。
6.负责特殊困难补助金的评定、审核及发放工作。
7.负责应征入伍和基层就业学生的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工作。
8.加强面向困难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困难学生的素质,提升资助效果。
9.负责大学生助学联合会组织指导与建设工作。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学校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学校领导任组长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以资助中心为核心,学生资助工作者为主体,资助工作学生干部为重要补充的资助队伍体系。强化院系主体职能,明确任务,激发基层活力,构建统分结合、运行有序的学生资助工作格局,有效保证了全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学校从事资助工作的人员主要由资助管理部门人员、各院系的主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书记(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共同组成。
学校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资助机构标准化建设工作,选优配强资助干部,同时加强资助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政治引导,提高其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让受助学生的获得感普遍增强。
在资助工作中将科学研究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致力于打造“专家化型、学者型”学生资助工作队伍,不断提高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