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助)建档立卡农村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指南
发布时间: 2020-06-01 浏览次数: 1542

建档立卡农村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内容

(一)幼儿园在园幼儿

免收适龄儿童学前教育保教费,按照每生每年平均1200元标准发放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寄宿学生

全部纳入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范围。

(三)普通高中在校学生

免除普通高中学生学杂费,按照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四)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

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费,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五)普通高校在校本、专科学生

对在全国普通高校就读的山东籍全日制本、专科(高职)在校生中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对在我省高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学生,按照所修读专业学费标准及学制,对其学费予以据实免除。对在民办高校等具有自主定价资格高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学生,免除学费标准最高不超过8000元;就读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等高收费专业的学生,不免除学费。因重修和补考形成的学费不免除。

对升入我省高校的农村贫困家庭学生,按“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优先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2019年秋季学期起)按照每生每年平均33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申请流程

学生应在入学时向学校递交建档立卡户籍证明材料、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

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组织初审,并与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确认;

复核无异议,按照各教育阶段政策要求实施资助;

在部属、外省高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学生,由学生持相关资料到生源所在地教育、财政部门按实际缴纳学费标准,领取免学费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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