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助)建档立卡农村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指南
发布时间: 2016-05-31 浏览次数: 800

建档立卡农村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内容

2016年春季学期起,免收适龄儿童学前教育保教费,按照每生每年平均1200元标准发放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免除普通高中学生学杂费,按照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费,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对升入我省高校的农村贫困家庭学生,按“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优先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按照每生每年平均3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自2017年起,扩大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范围,由15%扩大至30%,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农村贫困寄宿学生资助全覆盖。

申请流程

学生应在入学时向学校递交建档立卡户籍证明材料、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

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组织初审,并与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确认;

复核无异议,按照各教育阶段政策要求实施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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